南昌方大特钢爆炸(事故原因及最新通报)

6月19日,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微博通报,“5.29”方大特钢爆燃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5月29日,方大特钢公司炼铁分厂2号高炉煤气管道发生燃烧爆炸,炉内喷出的焦炭落下,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 6月19日,死亡人数上升至6人。

南昌方大特钢爆炸(事故原因及最新通报)

南昌方大特钢爆炸(事故原因及最新通报)

南昌方大特钢爆炸(事故原因及最新通报)

事故回顾

5月29日16时22分许,南昌市青山湖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分厂2号高炉在生产过程中,煤气上升管发生爆裂,炉内高温焦炭从上升管喷出,洒落在高炉出铁平台,当场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

南昌方大特钢爆炸(事故原因及最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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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方大特钢爆炸(事故原因及最新通报)

江西省安委会通报:

煤气上升管发生爆裂 高温焦炭喷出

据江西省安委办会通报,南昌市青山湖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分厂二号高炉在生产过程中,煤气上升管发生爆裂,炉内高温焦炭从上升管喷出,洒落在高炉出铁平台,当场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

该起事故是方大特钢今年“2·20”车辆伤害事故1人死亡之后再次发生的伤亡事故,也是今年以来江西省工贸行业涉及伤亡人数最多的一起事故,社会影响恶劣。近年来,方大特钢事故频发:2016年发生5起、死亡6人;2017年发生1起、死亡1人;2018年发生2起、死亡2人;2019年已发生2起,死亡2人。

南昌方大特钢爆炸(事故原因及最新通报)

方大特钢员工:

事发高炉爆炸前一天故障未停工

南昌方大特钢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发生爆炸的二号高炉,在5月28日晚上就发现出现故障,“炉体都在摇晃”,因为抢生产量,未进行停工。5月29日,有维修工人在对二号高炉进行检查,但维修的同时仍在生产,发生爆炸时,包括当班工人和维修人员都在高炉旁边。

这名工人介绍,该公司有1号、2号和3号三个高炉,每个高炉分别在独立的厂房,炉里装载有五六十吨溶解的铁水,通过一系列工序制成钢材。工人们每天分三班轮换,每个班大约有六七名工人,高炉24小时不停运转。高炉工置身于高温和高灰尘的环境,每个月能拿到1万左右的工资。

该员工称,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这种情况下应该停止生产再检修,但从5月28日下午到发生爆炸时,都没有停止生产。不少工人对此表示担忧,还跑到二号高炉去看。

“方大特钢”原为一家国有企业,后改制为股份公司。这位员工称,改制后公司对产量的要求提高了很多,员工请假都会被扣工资。此次爆炸发生后,他们并没有接到放假的通知,“1号和3号高炉没出事,还要上班。”

发生爆炸时,这名工人正在二号高炉附近作业,“突然像仍炸弹了”,“吓死人了”,刺耳的爆炸伴随浓烟迅速涌来,他和同事们赶紧往外跑,几十米后燃起了大火,随后消防队和急救车辆赶来。

南昌方大特钢爆炸(事故原因及最新通报)

方大系钢厂年内已出3起事故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方大特钢是一家集采矿、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生产工艺于一体,具有年产钢360万吨能力的钢铁联合企业,是中国最大的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生产基地。

方大特钢在岗员工约7600人(钢铁本部约5400人,控股企业约2200人),资产总额约100亿元,占地面积约3300亩。方大特钢母公司为总部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的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另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近期钢铁企业内安全事故的通报》,此次事故是方大系钢铁公司今年内发生的第3起安全事故。

2019年2月20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大特钢”)炼铁厂1#高炉技改施工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据调查,方大特钢通过招标将炼铁厂1#高炉新增热风炉技改工程发包给上海二十冶施工,承包方又将该项目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分包给上海天冶建设有限公司。2月20日11时45分,上海天冶公司钢结构项目技术总工无证驾驶叉车转运耐火砖,方大特钢炼铁厂一名钳工路过转运路段,被叉车撞倒并遭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外,2019年4月23日,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方大九钢公司”)炼钢厂3号转炉检修施工现场,发生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方大九钢公司为方大集团下属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萍乡钢铁厂,江西省最早建成投产的钢铁企业)下设的子公司。经调查该起事故原因系营口东邦公司通过招标与九江萍钢签订商务合同,约定营口东邦公司向九江萍钢提供120吨转炉炉衬砖,并负责砌筑。

因营口东邦公司不具备冶金工程施工相关资质,2019年4月18日,营口东邦公司将3#转炉砌筑施工项目转包给中国一冶公司。据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中国一冶施工队一名员工在未确认3#转炉内安全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炉内作业,发生险情,九江萍钢公司一名员工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进入炉内施救,导致2人窒息死亡。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在通报中指出,江西省部分钢铁企业外委作业失控,责任传导不落实。以上2起事故均涉及外委作业,虽有安全协议,但发包方一包了之,放任不管,以包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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