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首批网贷失信人名单 74人“上榜”

日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网贷失信惩戒第一批失信人名单,该份名单共涉及 74 名失信人,其中有 5 人分别为 5 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运城市韩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韩立哲)借款数额最高,为 100 万元。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失信惩戒工作,各网贷平台及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已先后公示多批失信人员名单。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曾表示,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 6 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该《通知》所指的网贷借款人是指在深圳市注册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 ” 网贷机构 “)运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上借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而对于已经失信的网贷借款人,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曾表示将进一步落实联合惩戒措施。《通知》提到,将已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的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审查频次,并对其在本领域内的经营活动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此外,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通知》中还表示要推动市场性惩戒措施的落实落地,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移交至百行征信等商业征信机构。商业征信机构依法纳入其特别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信用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中,供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网贷机构、小贷公司等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查询使用,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借款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在融资贷款、投资、保荐、承销、保险服务等方面对严重失信网贷借贷人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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