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监管机构尚未将现货黄金买卖纳入监管

在“伦敦金半年骗走82.5亿”事情发生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指十分关注涉及以伦敦金交易为名的诈骗案,并称政府没有为现货黄金买卖制订法规或发牌监管,但会将怀疑诈骗的个案转交警方跟进。若牵涉欺诈及讹骗行为,将受《盗窃罪条例》(第210章)所规管,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今年3月份,针对“伦敦金”是否接受监管一事,香港金融管理局3月9日发布声明称,有关伦敦金及相关投资活动并不属于金管局的监管范围,市民如怀疑受欺诈,应立即联络警方或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电话号码:2860 5012),以便警方跟进和调查。

香港监管机构尚未将现货黄金买卖纳入监管

民间协助组织“23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指出,伦敦金诈骗案存在多年,澳门特区政府已立法监管,但香港特区政府却迟迟未有立法,又没有要求相关投资公司注册,或从业人员申领执业牌照

王国兴坦言,这些事件严重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形象。不过,香港至今没有就伦敦金交易立法监管,才造成如此之多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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