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审委队伍壮大 23名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最小80后 4人来自会计所

  证监会发审委队伍将壮大!  为强化发审委队伍,证监会计划增加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人数,于12月13日晚间公示了23位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其中,来自证监会派出机构的有9名,证券交易所的10名,会计师事务所4名。

  证监会发审委队伍将壮大!

  为强化发审委队伍,证监会计划增加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人数,于12月13日晚间公示了23位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其中,来自证监会派出机构的有9名,证券交易所的10名,会计师事务所4名。

  看点一:第十八届发审委补充“精兵强将”

  证监会表示,为保障发行审核工作顺利平稳推进,提高发行审核工作质量,强化发审委队伍建设,证监会正在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聘发审委增补委员。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自今日起就发审委增补委员候选人向社会公示。

  从公示表来看,共有23人,其中有9人来自证监会派出机构、10人来自证券交易所、4人来自会计师事务所。

  证监会派出系统的9人分别是:

  安徽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处长张丰;

  厦门证监局公司监管处处长陈永强;

  贵州证监局综合业务监管处处长周波;

  广东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处长罗精晖;

  四川证监局公司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姜志华;

  辽宁证监局公司监管处处长战巍;

  深圳证监局公司监管二处处长赵江平;

  浙江证监局法制工作处处长廖育奎;

  湖南证监局稽查处二级调研员颜阳广。

  来自证券交易所的10人分别是: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王文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广部副总监兰邦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副总经理庄江波;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余东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副总经理张春芳;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杨金忠;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中心副总监沈梁军;

  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培训部副总经理范云;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副总经理胡安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副总监赵磊。

  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4人分别是:

  毕马威华振资本市场主管合伙人张京京;

  天职国际(上海分所)合伙人、上海分所审计四部主任党小安;

  安永华明(上海分所)合伙人徐艳;

  德勤华永(北京分所)合伙人黄天义。

  按照发审委办法,发审委人数为35人,目前在职的发审委委员20人,这意味着将有15人从上述候选人名单中脱颖而出。

  今年9月份,发审委元老、证监会发行部原副主任郭旭东离职,正式作别发审委,十八届发审委委员人数也从之前的21人减少至20人。

  和十七届发审委委员构成不同,十八届发审委并没有来自券商、基金公司、保险资管、高校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关人士,相反的,来自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组成了最新的发审委成员。

  看点二:候选人名单有80后

  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中,最大的1967年 ,最小的1982年。

  其中,1967年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王文立;1982年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副总经理胡安金。

  从证监会派出机构人士的职务来看,多为一线监管人员,从交易所职务上来看,均为副总监级别,所学专业和金融、工商管理、会计和经济法相关。

  市场人士代表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均为“经验派”。1971年出生的徐艳来自安永华明(上海分所),她从事证券业务已有26年。

  看点三:IPO过会率有所上升

  最近两个月,IPO发审过会率升高。截至目前,2019年已有147家IPO企业上会(不包括科创板),其中130家过会,16家被否,1家暂缓,通过率为88.43%,远高于去年同期。上一次IPO被否的案例发生在10月11日,之后上会的40多家企业都获通过,仅1家暂缓。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面对发审委的从严审核,一些原本试图浑水摸鱼的公司,止步不前终止了审核,而那些质量佳、经得起检验的企业则进入了A股,大幅提升了A股的上市公司质量。同时,中介机构也在此过程中调整了战略步伐,在挑选项目时更细致,改变了“大步快跑”的发展模式,而是沉下心来做好项目,以便提高自身保荐项目的过会率。

  市场的重塑让投资者对新股发行“温和”了很多,也为新股发行常态化提供了保证。

  看点四:多举措让委员慎用表决权

  按照现行发审委规则,有多项措施提醒委员们慎用表决权。出现发审委会议审核情况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或者发审委会议表决结果显失公正情况的,证监会可以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做出的表决结果及提出的审核意见,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向发行人聘请的保荐人进行书面反馈;发行人没有聘请保荐人的,应当向发行人进行书面反馈。

  证监会还可以对发审委实行问责制度。出现发审委会议审核情况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的,证监会可以要求所有参会发审委委员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

  记者了解到,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 5 票为未通过。上述投行人士表示,每一票对拟上市企业来说都十分宝贵,强化了监督约束机制,有助于让发审委员们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出至关重要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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